1982年的夏天,这年的夏天格外热,田地里,蝉和□□叫个不停。

    还差几天就到中秋,东山大队人人都是喜气洋洋,年初他们大队刚刚分完田地,分田到户后,乡亲们的积极性都充分被调动起来,除了个别个懒汉抱怨这分田到户不好以外,其他村民就没有不夸赞大队队长林汉生的英明抉择。

    以前大锅饭的时候,除了双抢时候大家伙积极一点儿,其他下田挣工分的时候,大家伙都是能躲懒就躲懒,毕竟做多做少最后大家伙吃的都是一样多,既然如此,那少干一点儿活和多干一点儿活也没什么区别。

    黄昏时分,家家户户都升起炊烟,玉米碴子粥的味道随着风传到各家各户去,这年头谁都艰难,平日里吃得都是粗粮,有玉米碴子粥喝就已经很不错了。但村民们是容易满足的,就算是喝着玉米碴子粥,就着窝窝头,脸上也满是幸福的神色。

    除了老宋家。

    “婶子,棉思姐要不要紧,要不送去卫生所瞧瞧吧?”林糖的眼睛不住地往关着的门瞧去,脸上清晰地流露出担心的神色。

    “不用管她,她就是闹脾气,没什么病,林糖啊,昨天我们也和棉思说了,说给她找了你们大哥当对象,可棉思听了后就闹绝食了,还说绝对不会嫁给你哥,这事怕是难办。”柳红花皱着眉头,长叹了一口气,好像很是为难一般。

    林糖脸上露出尴尬神色。

    旁边陪着她来的大队队长的媳妇洪秀却不禁心里有些怀疑,大队里头谁不知道柳红花对她的侄女宋棉思那态度就跟旧社会地主老财对丫鬟的态度一样,这柳红花能这么在乎她侄女的想法。

    “宋老大家的,这事难办不难办,咱们先别把话说得这么绝,棉思那姑娘是个懂事的,你把她叫出来,我来和她说,要我说,我们家三侄子那条件放到十里八乡都是不用挑的,和你们家棉思相配得很。”洪秀果断说道,她边说着还边站起来,朝着西屋走过去。

    柳红花也不拦她,乐呵呵地跟着走过去。

    这叫洪秀心里有些打鼓,莫非宋棉思真不愿意嫁给她侄子林贺成?这可奇了怪了,她不嫁给他们家侄子,莫非想嫁给隔壁大队那瘸子不成?那瘸子都快奔四十了,先前打死了个老婆,留下个儿子。洪秀听说前阵子那瘸子托了媒婆上门来说亲,要把宋棉思说给瘸子。

    要洪秀说,这简直就是在糟践人。宋棉思一个小姑娘,今年刚读完高三,十八岁,青春洋溢,如果不是爹娘死得早,今年高考不知怎么地考砸了,那就算是嫁到公社书记他们家去当儿媳妇那都是绰绰有余。

    洪秀心里满腹疑惑,她走到西屋门口,刚要推门,屋子的门就嘎吱一声开了。

    屋里外的人对视一眼,宋棉思先开口打了招呼:“婶子。”

    “诶。”洪秀应了一声,眼神上下打量了宋棉思一眼,要说宋棉思的模样,那可真是最尖酸的婆娘都挑不出毛病来,瓜子脸,柳叶眉,一双眼睛水汪汪,就算是穿着打补丁的粗布衣裳,也漂亮得跟电影里的姑娘似的。

    而且,洪秀也不知道怎么说,她一看见宋棉思就感觉有种眼睛一亮的感觉,就是感觉她和旁人不一样。

    “棉思,婶子听说你昨天和今天都没吃东西,你身子怎么样了?”洪秀随手把刚才柳红花递给她的搪瓷缸子给了宋棉思。

    宋棉思喝了口水,这才缓了过来,她此时的心情很是复杂,因为现在的她并不是真正十八岁的她。

    宋棉思重生了,而且重生在和林贺成结婚之前,这对她来说是她不敢想象的好事,因此,她一直在屋子里听着外面的对话,确认了自己的处境之后才决定好该怎么应对。